(1)根据有无单据分为:跟单信用证--是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单纯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光票信用证--是开证行仅凭受益人开具的汇票或简单收据付款的信用证。
(2)根据开证行的责任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的各有关当事人(即开证行、保兑行、受益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在有效期内,开证行不必事先通知或征得受益人同意就有权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3)根据信用证的使用方法(付款方法)分为:付款信用证--指定某一银行付款,仅凭受益人提 供的单据付款(不必开汇票)。承兑信用证--凡指定在某一银行承兑的信用证,即为承兑信用证。议付信用证--是指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 议付的信用证,即又分为公开议付信用证、限制(或指定)议付信用证。
(4)根据付款时间分为: 即期付款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又分为银行承兑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
(5)根据有无第三者提供信用分为: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意味着该信用证既有开证行的不可撤销的付款保证,还有保兑行的兑付的保证。不保兑信用证。无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