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此表为网上申请后自动生成)
●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国外应届毕业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预计毕业
证明,获得毕业证书后需补交。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应成绩单(中英文以外请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复印件,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
● HSK(汉语水平考试)证书。无汉语基础的申请人请选择汉语补习1-2年。报名英文授课专业的
申请人无需提交HSK证书。
● 材料受理费¥400元(汇款¥400或$80均可,并请将汇款凭证与申请材料一同寄到。)
注: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 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申请材料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