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甲 、 乙双方本着平等 、 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 , 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土地承包转让协议 : 二 、 承包转让内容荒山荒地 , 租来开发农村经济 , 甲方将勐海镇曼尾村民委员会的一片荒山荒地在勐海茶树王茶厂旁边 , 位于二级路下面 。 承包面积8亩 , 承包土地 43 年共计 sooooooo 元 , 大写 : 伍捡万元数 , 一次性付清 。 三 、 承包转让期限承包期限为 43 年 , 从二 0 五年一月五日到二 ○ 五八年二月五日止 。 期满后乙方有权继续再谈合同四 、 在承包期內土地的管理及一切使用权 , 由乙方拥有 . 甲方无权以任何借口或理由进行干涉 , 乙方享有该土地的转让 、 出租权 、 享有土地承包期未满的继承权 。 五 、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 , 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和故意损害双方的利益 , 并严格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 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因承办或负责的变动解除 , 也不因集体